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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第十期《工程硕士预备班》
招生简章
一、办班宗旨
为使清华大学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为建筑设计单位、工程规划和管理部门、文物建筑保护研究及管理部门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专门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经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批准,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将于2006年春开办《工程硕士预备班》,现在开始招收第十期学员。预备班学员在一年内集中学完规定的硕士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清华大学颁发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招收人数40—50名,学制一年(脱产学习)。
研究方向: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建筑历史与文物建筑保护、GIS、建筑声学
二、报名条件
学员在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并在相关领域工作实践四年以上(有学士学位的需三年)。
预备班以单位组织推荐,学校审核选拔的方式,将各单位中工作业绩突出的骨干吸收进来,通过有关研究生课程的系统学习,在业务上进行深造。
三、报名手续
欲参加《工程硕士预备班》学习的同志,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持单位介绍信到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名(函报的需提供报名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本人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并通过邮局寄报名费100元整)。报名时间2005年10月8日至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过时不候。报名者的名单将登记在案。没有及时报名者,将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申请者可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所在单位向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推荐、报送个人材料及两位专家的推荐信,并附学员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大学成绩单。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5年11月底(以邮戳为准)。本班不向社会公开招收学员,也不接受个人推荐。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与研究生院将对被推荐人员进行审核筛选,并根据情况于2005年12月初向申请者发出考核通知。考试科目:1. 英语(4级标准考试),2. 建筑或规划设计(做图,6小时,只限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方向);建筑历史与理论(只限建筑历史与文物建筑保护方向);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与应用(只限GIS方向) ;建筑声环境(只限建筑声学方向),3. 综合面试;考核时间在12月底至1月初,具体日期详见通知。
2006年1月初向考试合格者发出入学通知。接到入学通知的学员单位于一个月内与清华大学签订有关协议书。
四、学习方式与费用
学员于2006年2月入学,以脱产方式与正式研究生同班学习专业课,同卷考试,成绩记录在案。考虑预备班学员的特点,公共课按学校的规定安排,其中公共英语课(目前还没有具备招收其它语种学员的条件)专聘教师上课,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考试。预备班课程设置见附件2,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
预备班学费按清华大学统一规定收取,人民币18,000元(不包括住宿等生活费用)。学员如需安排住宿,应在报名材料上注明,学校可代办理租住手续。学费于入学报到时一次交齐。
五、结业
未考取工程硕士的学员在预备班学完规定课程、通过规定考试取得相应学分后,即可获得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至此,工程硕士预备班的全部学习即告结束。
六、联系办法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丁剑
电话/传真:010-62772991
邮编:100084
附1:学位与学位申请
预备班结业后,有志于继续深造的学员,按照《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可申请参加每年10月份由国家统一组织的清华大学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合格后即被正式录取为清华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原《工程硕士预备班》所获得的学分即予以承认,可以直接进入论文工作(不脱产)。论文通过答辩后,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清华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工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附2: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一)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2学分。具体如下:
1. 必修课程学分 不少于23学分
2. 选修课程学分 不少于 6学分
3. 必修环节 1学分
一、课程设置
(一)必修课程(不少于23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0学分)
1. 自然辩证法(60610012) 2学分(考试)
2. 外国语(60648003) 3学分(考试)
3. 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82558001) 1学分(考查)
4. 学科前沿讲座(69998012) 2学分(考查)
5. 基础理论课 3-4学分(考试)
● 建筑与城市设计(70000044)
(只限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方向必修) 4学分(考试)
● 文物保护规划及复原设计(80000484)
(只限建筑历史与理论方向必修) 4学分(考试)
● 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与应用(80008014)
(只限GIS方向必修) 4学分(考试)
● 建筑物理环境工程设计(70000104)
(只限建筑声学方向必修) 4学分(考试)
6. 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不少于11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11学分)
● 建筑评论(70000032) 2学分(考试)
● 现代建筑引论(70000012) 2学分(考试)
● 前卫建筑(80000561) 1学分(考试)
● 城市历史与理论(70000142) 2学分(考试)
● 近现代住宅(70000152) 2学分(考试)
● 环境行为概论(70000022) 2学分(考试)
● 人居环境科学概论(70000212) 2学分(考试)
● 城市基础设施与规划(70000491) 1学分(考试)
● 文化遗产保护(80000502) 2学分(考试)
● 中国古典建筑与法式制度(70000072) 2学分(考试)
● 中西建筑文化比较概论(80000332) 2学分(考试)
● 文物建筑保护技术(80000511) 1学分(考试)
● 中国古代建筑典籍文化(80000421) 1学分(考试)
● 遥感数字图像处理与地图制图(80000342) 2学分(考试)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应用(80000382) 2学分(考试)
● 室内音质设计(80008022) 2学分(考试)
● 噪声控制工程(80008022) 2学分(考试)
(二) 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学分)
● 房地产开发与策划(80000031) 1学分(考试)
● 建筑策划导论(80000302) 2学分(考试)
● 城市改造理论与实践(70000261) 1学分(考试)
● 体验建筑(80000411) 1学分(考试)
● 室内设计(80000271) 1学分(考试)
● 城市政策与法规(80000221) 1学分(考试)
● 建筑物理环境(70000303) 3学分(考试)
● 数字城市概论(80000371) 1学分(考试)
● 城市地理学(80000461) 1学分(考试)
● 区域规划概论(80000471) 1学分(考试)
● 城市规划方法论与应用技术(80000061)1学分(考试)
● 城乡土地利用规划(70000251) 1学分(考试)
● 近现代城市规划引论(80000201) 1学分(考试)
● 景观学史纲(80000622) 2学分(考试)
● 景观学史纲Ⅱ(80000662) 2学分(考试)
● 建筑声学测量(80008042) 1学分(考试)
(三)必修环节(1学分)
1.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69990021) 1学分(考查)
2. 中期汇报(69998000)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学办公室
200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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