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121091120070099 招标编号: 121093120070086
津港施招 056 号
1.天津市大港经济开发区总公司 的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已由天津市大港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城市基础设施;
2.2规模:综合房:604.72m2,组合池保温房:592.62m2,1#格栅井调节池:834.3m3,2#格栅井调节池:834.3m3,组合池、中间水池、回用水池分别为3976m3、257.6m3、222m3。
标段: 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招标范围: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大港经济开发区 。
2.4工期要求:工程计划开工日期08年2 月16日,08年5月8日具备设备安装条件,竣工日期:08年5月18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
3.投资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均可对上述项目标段参加报名。
4.本招标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加报名:
5.1投标申请人可到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报名(地址:大港区润泽园小区润泽园物业管理中心301、302室)。
5.2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安全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原件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报名,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原件。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认方法:
当投标申请人超过 15家时,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是否进行资格预审,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7.公告发布时间2007年11月6日9时整至2007年11月11日9时整。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1日 9时整。
8.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由招标代理单位通知。
招标人:天津市大港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点: 天津市大港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 300270 联系人:张世军 联系电话:1335202817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4层410
邮政编码: 300191 联系电话:13352016358
传 真: 63221699 联系 人:王莉莉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列》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市大港区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地点:天津市大港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一楼112室
负责人:李东明 联系电话:2598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