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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的委托进行招标,现对保税区金融贸易区环境更新项目—景观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建设单位: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保税区金融贸易区环境更新项目—景观灯具采购 四、供货地点:保税区金融贸易区 五、招标范围:采购灯具包括庭院灯156套、草坪灯297套、地埋灯(树木照明)78套、地埋灯(道路照明)30套、水中上射灯(景观照明)24套、水中上射灯(喷泉照明)26套、梯级灯61套。以上灯具全部为国际知名品牌产品。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知名品牌的灯具制造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应具备制造厂商授权的销售许可。经销商可代理一种品牌或不同品牌的灯具。 八、报名时间:2007年6月27日—2007年7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日除外)。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2007年7月4日上午16:00前。 九、报名地点: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东方大道193号二楼)。 十、报名须知:(1)制造厂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经销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制造厂商提供的授权的销售许可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同时递交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十一、投标申请人为能证明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灯具,为此投标申请人应在2007年6月 日16:00前,按照下述要求报送资格预审文件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并提供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经销商还应提供生产商的销售许可证明复印件; 2)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05年-2007年)销售业绩情况:至少附3个采购合同复印件; 3) 投标申请人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列出明细表,并附合同复印件; 4) 投标申请人应提供2006年、2007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 5) 制造厂商加工制作设备情况、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情况; 6) 各种奖励或处罚; 7) 与本合同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8) 资格预审文件必须装订牢靠,不易散开,不掉页,只接收胶粘装订的资格预审文件,拒绝接收打孔装订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纸型一律采用A4纸型。 十二、联系人:唐颖 电话:65750039 十三、未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07年6月26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 保税区招标站 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 / 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 负责人:靳辉、李守明 / 张敏求 电话:25201319、25201317 / 25761161、24893061 |